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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事诉讼法学(00260)9

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它是相对于法定管辖而言的,是对法定管辖的补充。指定管辖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类是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另一类是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各种原因而不适宜或者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案件,为了排除干扰,保证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某一案件移送至其他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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