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北洋政府的司法组织体制。
(1)普通司法机关包括:初级审判庭,地方审判庭,高等审判庭和大理院。实行四级三审制和审检合署 (2)特别司法机关主要有:兼理司法法院,军事审判机关和平政院。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12686.html
上一篇:患儿入暖箱后,应定时测量体温,体温未升至正常之前,测量频率为
下一篇:人们认为外交官应该喜怒哀乐“不形于色”,演员应该“喜形于色”,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