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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冠于律首”的法律是( )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制史(00223)10

魏晋南北朝时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冠于律首”的法律是( )

A.《新律》

B.《梁律》

C.《晋律》

D.《北齐律》

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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