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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主要变化。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制史(00223)7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主要变化。

(1)名称的变化;北齐将中央审判机构改称“大理寺”,为隋唐所继承。(2)设置律博士,其为我国最早设置的专门从事法律教育的机构。(3)律博士的职责是教授法律、保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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