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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唐律规定的五刑制度。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制史(00223)16

简述唐律规定的五刑制度。

以五刑为主:笞、杖、徒、流、死。这也是中国封建刑罚中的核心。 (1)笞刑:用荆条或小竹板捶击臀、腿部,五刑中最轻,目的使它们改过自新 ,自笞10-50,分5等; (2)杖刑:用大竹板捶击背、臀、腿部,自杖60-100,分5等。 (3)徒刑: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并强制服劳役,1-3年,分5等。 (4)流刑:遣送到边远地区并强制服劳役1年,2000-3000里分3等。唐初“加役流”流3000里,并服苦役3年。唐律还有“五流”, 加役流(全为流3000里,并服苦役3年)、反逆缘坐流、子孙犯过失流、不孝流和会赦犹流,不可用铜赎罪。 (5)死刑:分为绞和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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