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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书吏的法定任职期限为( )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制史(00223)15

清朝书吏的法定任职期限为( )

A.2年

B.5年

C.8年

D.4年

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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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说明下列句中加点词的词性和意义;如果没有实在意义,则说明其语法作用。
(1)古者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
(2)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3)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
(4)是仆终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是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
(5)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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