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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奥斯丁的主权论思想。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3

试论奥斯丁的主权论思想。

(1)奥斯丁主张一般情况下“主权”和“独立政治社会是同一的概念”。  (2)奥斯丁将最高政府的种类分为两种:一个人的政府和若干人的政府。在每一个可以称之为政治和独立的社会里,要么是成员中的“一人”占有了主权权利,要么是主权权利为个体成员中的“若干”享有。即要么是君主制,要么是贵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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