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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汉密尔顿所阐释的分权与制衡理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2

试论汉密尔顿所阐释的分权与制衡理论。

(1)分权是对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权限的严格划分,并保证各部门独立地行使权力;  (2)各权力部门之间还必须互相制约,目的是使各部门对其他部门有法定的监督,使各部门都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3)必须保持三个机关彼此在权力或力量比例上的均势,以使任何一个部门在实施自己的权力时都不能直接地对其他部门具有压倒的影响,以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一个部门。  (4)他把平衡的重点放在立法部门。  (注:以上要点均应展开分析,方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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