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康德从权利角度对法律的分类。
(1)自然的权利和实在法规定的权利。(1分)前者以先验的纯粹理性的原则为依据,后者由立法者的意志规定。(2分)(2)天赋的权利和获得的权利。(1分)前者是每个人根据自然而享有的权利,后者是以天赋的权利为依据的权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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