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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斯多葛学派的理性与自然法思想。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3

简述斯多葛学派的理性与自然法思想。

(1)斯多葛认为,人因其同等的理性处于平等的地位,并不因为不同的地域而不相同,人类受着同样规律的支配。(2)斯多葛认为,自然法从来就有,永世长存,先于国家与人定法而存在。自然法是绝对正确、公正的。(3)自然法是较高级的法律,人定法是最低级的法律,人定法不合乎自然法就不成其为好法。(4)在西方第一次提出了“义务”的概念。所谓义务,就是人们依其本性去追求至善生活所必须履行的行为。这与其“克欲求善”的伦理行为准则不无关系。(5)斯多葛把义务观应用到了法律理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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