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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埃利希的“活法”理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8

简述埃利希的“活法”理论。

(P206)埃利希的社会法学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对“活法”的研究。他认为,“活法”是联合体的内在秩序,即与由国家执行的法律相对的社会执行的法律,简单地说,就是支配生活本身,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的法律。活法的知识还具有一种独立的价值,它构成了人类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础。埃利希认为,这种活的法律的知识来源有两个,第一,现代法律性文件;第二,对生活、商业、惯例、一切联合的直接观察,这些观察对象不仅包括法律所承认的,而且还有法律条文所忽视和省略掉的东西。实际上,甚至还有为法律条文所不赞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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