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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黑格尔对于不法的划分。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6

简述黑格尔对于不法的划分。

(P124~125)自由意志的进一步发展,就进入了不法的环节,这是对意志本身的一种否定。 (1)无犯意的不法。第一种不法只不过否定了特殊意志,对普遍的法还是尊重的,因此,一般说来,无犯意的不法只是最轻微的不法。 (2)欺诈。不法的第二个阶段是欺诈,这里,特殊意志没有被损害,因为被欺诈者还以为他做的是合法的,但是,普遍的法没有受到尊重。因此当普遍意志被特殊意志贬低的时候,就发生了欺诈。 (3)强制和犯罪。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不法是犯罪,这里法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遭到了破坏。体现在物中的我的意志受到暴力的支配或被强迫作出某种牺牲、某种行为以保持某种占有或肯定存在的条件时,这就是一种强制。这时,暴力和强制扬弃了自由意志本身,这是第一种强制。 黑格尔说:“自由人所实施的作为暴力行为的第一种强制,侵犯了具体意义上的自由的定在,侵犯了作为法的法,这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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