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 正文内容

简述洛克的自由理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4

简述洛克的自由理论。

洛克的自由理论:洛克被称之为自由主义的鼻祖,其自由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他坚持把自由和法律或理性结合起来,即自然状态的自由与自然法结合在一起,政治社会中的自由与国家的法律结合在一起。具体讲,洛克强调以下几点:(1)自由的含义。洛克说,处在社会中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之外,不受其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换言之,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则,这种规则为社会成员所共同遵守,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2)自由与法律。洛克说,法律是包括每个人自由意志在内的共同意志,是包括每个人正当利益在内的共同利益,因而没有理由把法律与自由对立起来。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3)自由与理性是相互一致的。洛克说,自由与法律的统一是同理性的力量分不开的。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的理性为基础的,理性能教导他了解他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使他知道他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08798.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