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萨维尼的法律发展三阶段理论。
一个民族的习惯法、经法学家改造过的学术法和立法。 (1)第一阶段是法律的“政治”要素,法律的原则并不存在于立法之中,而是存在于“民族的信仰”之中。 (2)第二阶段是在政治要素中加人了法学家的“技术”要素。这个阶段是一个民族法律文化的最高峰,也是法典化可行的时代。 (3)第三个阶段是随着民族的衰落,法律不再有民众的支持,而成为专家小集团的财产。而当这种技术也丧失之后,民族的个性也最终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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