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奥古斯丁对法的分类及各自的含义。
奥古斯丁对法的分类及各自的含义: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人为法。永恒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是永恒的、公正的;自然法是上帝统治人的法律,具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它;人为法是政治社会的某些规定,是对缺乏理性的人的行为的约束,人为法从属于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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