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布丹对主权内容的分类。
关于主权的内容,布丹分为八类:第一是立法权;第二是宣布战争、缔结媾和条约的权力;第三是官吏任命权;第四是最高裁判权;第五是敕免权;第六是提出有关忠节,服从的权力。服从者有效忠、服从主权者的义务,若没有主权者的同意绝对不能解除这种义务;第七是货币铸造和度量衡的选定权;第八是课税权。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08754.html
上一篇:当代中国党的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的法定程序有()
下一篇:幼儿极富想象性的思维特征是幼儿文学作品中哪种修辞手法使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