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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康德的“占有”理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11

简述康德的“占有”理论。

答:(1)在康德那里,没有完整的所有权概念,他所用的近似的说法是“我的和你的”,与卢梭的“私有制”概念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在康德的“占有”理论中,包含了其所有权理论。康德区分两种意义的占有,即感性的占有(指可以由感官领悟的占有)和理性的占有(指可以由理智来领悟的占有)。前者可以理解为实物的占有,后者可以理解为纯粹法律的占有。
(2)康德还从自然状态和文明社会的角度进一步论述了占有制度。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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