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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5-27)民事诉讼法学(00243)16

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情况紧急是指: ①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防碍的; ②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③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④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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