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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乙女于2008年在天津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9年3月9日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2012年,甲男赴A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13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A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15年,乙女向A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的管辖法院是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事诉讼法学(00243)15

甲男、乙女于2008年在天津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9年3月9日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2012年,甲男赴A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13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A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15年,乙女向A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的管辖法院是

A.只能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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