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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前,对甲的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为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其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法学(00242)10

债务转让前,对甲的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为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其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

连带保证责任。责任范围:主债、主债产生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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