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法学(00242) > 正文内容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法学(00242)11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是B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04497.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