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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砸人导致戊遭受损害,构成什么侵权行为?为什么?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法学(00242)17

甲、乙、丙、丁砸人导致戊遭受损害,构成什么侵权行为?为什么?

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危险行为。而甲的行为则属于教唆行为,因此也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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