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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法学(00242)13

简要回答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是指在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 (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移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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