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是指在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 (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移转行为。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04018.html
上一篇:Questions and Answers:Give a brief answer to each of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in English.What does Ernest Hemingway tell about in his short story Indian Camp?
下一篇:把内容相关的新闻稿件置于一个标题下集中发表,这种稿件组织的方法被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