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效力包括管理人的义务和本人的义务两个方面。管理人的义务包括:(1)适当管理义务。(2)通知义务。(3)报告和结算义务。本人的义务包括:(1)支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2)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债务。(3)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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