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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母女二人同在一次地震中死亡,生前都未立遗嘱;甲的丈夫早亡,乙尚有丈夫丙和儿子丁;甲、乙各有价值3000元的遗产。问:(1)如果甲、乙同时死亡,应如何继承?(2)如果甲先于乙死亡,应如何继承?(3)如果乙先于甲死亡,应如何继承?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民法学(00242)12

甲、乙母女二人同在一次地震中死亡,生前都未立遗嘱;甲的丈夫早亡,乙尚有丈夫丙和儿子丁;甲、乙各有价值3000元的遗产。问:(1)如果甲、乙同时死亡,应如何继承?(2)如果甲先于乙死亡,应如何继承?(3)如果乙先于甲死亡,应如何继承?

(1)如果甲、乙同时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推定甲先死亡,甲的遗产由乙继承。但所继承的3000元为乙、丙的共同财产,应先分割。乙死后,其遗产(3000元加继承甲遗产分得的1500元)共4500元,由丙、丁均等分割。(2)如果甲先于乙死亡,遗产处理与(1)相同。(3)如果乙先于甲死亡,乙的3000元遗产由甲、丙、丁三人共同继承,各人得1000元。至甲死亡时,其遗产4000元由丁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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