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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功能和作用的界限和关联。

高老师1年前 (2025-01-28)法理学(05677)12

法的功能和作用的界限和关联。

法的功能和作用是形式上相似而实质上有区别的两个事物,它们之间有交融重合,同时更有界限,更需要界分。这种界限或界分就如上文所阐述的: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而法的作用是被赋予和设定的;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稳定属性,而法的作用则需常有变动;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应然属性,而法的作用则具有现实的指向。法的功能和作用的界限也告诉我们:法的功能的特质表明它更多是同法的特征相联的,是法的特征的特定反映和表现。法的功能不可能同法的本质没有联系,但这种联系比之同法的特征的联系,处于第二位。法的作用的特质表明它更多是同法的本质相联的,是法的本质和目的的特定反映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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