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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法理学(05677)11

简要回答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首先在于法可以满足或影响社会主体需求的属性和潜能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主体是否认识或是否承认为转移。其次,也在于法的价值状况是同主体的需求直接相关的,而主体的需求主要植根于主体生活在其中的客观环境特别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制度之中。法的价值也带有主观性,这一方面是因为法所体现的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一定社会主体的意志,这种意志虽然归根结底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但它属于意识范畴,具有主观性。另一方面因为,对法的价值的认同、评价和选择,总需要通过主体的意识活动得以实现,总是反映出主体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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