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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奥斯丁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影响。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法理学(05677)7

简述奥斯丁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影响。

奥斯丁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他强调法理学应当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以实在法所涉及的范围为研究范围,特别是以成熟的实在法法的体系中所蕴涵的共同原则、概念和特征等为研究对象和范围。奥斯丁创建了近代法理学,系统地阐述了他所确定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他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提供一种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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