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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后驾驶单位的轿车在某市区行驶时,将正在正常通过斑马线的乙撞倒致其重伤,甲立即将乙扶上车并准备开往附近医院抢救,乙在途中昏迷,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便将车开到较远的河边,趁无人之时将乙抛往河中逃离。乙因伤无法自救而被淹死。 请分析本案甲的行为性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法学(00245)9

甲酒后驾驶单位的轿车在某市区行驶时,将正在正常通过斑马线的乙撞倒致其重伤,甲立即将乙扶上车并准备开往附近医院抢救,乙在途中昏迷,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便将车开到较远的河边,趁无人之时将乙抛往河中逃离。乙因伤无法自救而被淹死。 请分析本案甲的行为性质。

(1)甲酒后驾车将正常行走的乙撞倒致其重伤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 (2)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并将其抛往河中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对甲的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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