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普通法时代,曾盛行裁判宣誓制度。依据当时的宣誓制度,如果负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虽不充分,但在证明程度上已经超出一半,那么经过该当事人的某种宣誓后,法官即可认定该待证事实为真。这种宣誓制度叫做
A.担保宣誓
B.保证宣誓
C.补充宣誓
D.雪冤宣誓
正确答案是C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93447.html
上一篇:设随机变量X在1,2,3,4四个整数中等可能的取值,另一随机变量Y在1~X中等可能的取值,试求X-Y的分布律。
下一篇:客户需求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