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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人资格和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证据法学(00229)6

论证人资格和范围。

证人资格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可以成为诉讼中证人的法律资格。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能力。要成为证人,必须具备感知能力、辨别能力和表达能力。不同的案件事实,对能力的要求不同。(2)利害关系。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否可以成为证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做法也不一致。我们认为,本案的公安司法人员、翻译人员不得同时作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由于其诉讼职责的限制,也不能成为本案的证人。(3)可靠性。又称为品格标准。关于可靠性是否是确定证人范围的标准,世界各国的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4)身份。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不能作证人,例如具有律师身份或者医师身份的人,不能就自己在执业过程中知道的情况作证人;国家元首和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可以不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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