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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地役权的特征。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房地产法(00169)6

简述地役权的特征。

(1)地役权的客体不限于土地,而且不限于需役地所有权人与供役地所有权人之间,供役地、需役地的用益物权人也可以约定设立地役权。  (2)地役权通过书面形式的地役权合同成立。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地役权的成立和存在从属于供役地和需役地,并与供役地和需役地不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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