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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生效主义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房地产法(00169)12

登记生效主义

登记生效主义,即(1)不动产物枉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2)物权变动发生效力的时间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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