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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业主大会的性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房地产法(00169)14

试述业主大会的性质。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管理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对业主大会的性质,可以作如下理解:(1)业主大会是自治组织。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作为长远的所有权人联合体,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营利性机构,既不能被居民委员会所替代,也不等同于企业法人。(2)业主大会是独立的社会组织。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未赋予业主大会的法人人格,但这并不妨碍它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业主大会由章程和执行机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对外关系上,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也可授权业主委员会从事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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