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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前期物业管理的含义及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应承担的主要法定义务。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房地产法(00169)13

试述前期物业管理的含义及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应承担的主要法定义务。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应承担下列主要法定义务:
(1)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是法定的选聘方式,经批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应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规定。应当在物业销售以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其他重要义务:

一是保障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权利,并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查验;

二是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有关物业管理资料;

三是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四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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