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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13

简述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公证文书其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要件有:
(1)以给付为内容。
(2)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
(3)合同文书需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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