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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居住于A市的张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张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张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问题:张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为什么?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8

案例:居住于A市的张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张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张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问题:张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为什么?

(1)可以。
(2)我国《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本题中的公证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故张某可以委托其子代为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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