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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金融法(05678)12

试论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银行和客户之间围绕银行卡账户而形成的一种结算关系。结算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持卡人指示发卡银行按照其指令向特约商户付款。在借记卡法律关系中,由于银行不垫付资金,借记卡用户需要在银行保持一定的存款,因此二者之间还存在存款关系。在信用卡法律关系中,当信用卡持卡人透支时,还存在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贷款关系。发卡银行和持卡人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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