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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外汇担保对象范围的限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金融法(05678)11

简述外汇担保对象范围的限制。

(1)不得为非经营性质的境外机构提供担保;  (2)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3)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提供担保;  (4)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  (5)内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其参股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对外债务提供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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