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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托业务的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金融法(05678)15

简述信托业务的范围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进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营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等等。此外信托公司还可以根据《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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