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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活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金融法(05678)1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①追偿债务;
②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③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④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⑤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⑥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⑦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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