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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董事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金融法(05678)16

A公司的董事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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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A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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