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简述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由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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