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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跨界环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12

试论述跨界环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只要存在跨界环境损害,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加害方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又可以分为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严格责任下,加害方可以以不可抗力、第三方故意、受害方过错等作为免责事由。在绝对责任下,加害方不能诉诸任何免责事由。由于绝对责任的严厉性,其适用范围十分有限,目前仅适用于高度危险行为或活动引起的环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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