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 > 正文内容

国际环境法客体中“国家管辖以外的环境与资源”有哪几类?请举例说明。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9

国际环境法客体中“国家管辖以外的环境与资源”有哪几类?请举例说明。

国家管辖以外的环境与资源主要受国际环境法的调整和规范,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分享的环境与资源,如流经多个国家的多瑙河、湄公河等跨界河流。(2)人类共有物,如公海、大气层等。(3)受特定国际条约规范的区域,如国际海底、南极和外层空间等。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7602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