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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劳动法(00167)9

简述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范围。

就业权利主体不单纯指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的劳动者和并不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为目的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例如,自主创业者等。就业主体主要是劳动者,自主创业者相对而言只是少数。但自主创业的连锁就业效应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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