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131条进一步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民事责任、任职资格限制以及刑事责任。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