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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0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应具备如下条件:(1)双方因同一合同关系而互负对价义务。如因买卖合同的签订,一方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价金的义务。(2)行使抗辩权的一方无先为给付义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何方应先为给付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交易习惯的确定及法律的规定。(3)相对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理解为未履行合同之债的主义务。(4)相对人无给付不能之情形。同时履行之抗辩为延期之抗辩,故以相对人无履行不能为前提。p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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