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
本题考核代物清偿。在课本第6章,131页。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其要件如下:(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3)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4)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代物清偿具有消灭合同关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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