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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9

试论述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转让人的义务。①权利保证义务。即技术秘密转让人应当保证所交付的技术秘密符合技术秘密的要求且为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者。②交付技术秘密。让与人应保证技术的有效性,即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③停止使用技术秘密。如果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系技术秘密权利转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让与人自己已经使用技术秘密的,在合同生效后,让与应当停止实施。否则,原技术秘密权利人构成侵权。同时,原技术秘密权利人应当在转让后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2)受让人的义务。技术秘密受让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但如果技术秘密被他人合法公开,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因合同标的消失而终止。相应地,转让人无需返还已实际收取的使用费,但无权要求受让人继续支付使用费。(P30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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